工商执法扣走客户字画 出现破损事主欲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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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4:17 重庆晚报 | ||||||||
家住渝北区红石路宇豪小区的段先生,这两天为一件事烦心:他在一家字画装裱厂装的字画,在工商对该厂执法后被扣,几经周折索回时,字画已遭部分损坏。 据段称,10月29日,他将自己的3幅水彩画拿到江北区大庆村明仁字画相框厂装裱。当日,因店主张某没有营业执照,大石坝工商所扣留了张店内的部分物品,其中包括段先生已装好的两副画框和一副尚未装好的字画。
次日,段先生去工商所,拿出店主开的字画保管清单,表明字画所有权属自己,但工商人员没给他。后店主张某向工商部门交了600元钱后,将段的字画赎回。赎回后,段发现两个画框角已被磨损,一副字画被弄脏,遂向工商所索赔。 大石坝工商所负责处理此事的贾先生解释说,因张某是无照经营,其产品均可没收或扣留。段的两幅已装裱字画,可视为张某的产品。律师:工商扣画不应该 重庆鼎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均认为,段和店主张某是一种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字画的所有权还是段的。工商部门扣留的应是张某用于经营且有所有权的东西,不应该扣留字画。 但陈同时认为,不管是索取字画或是索赔,段都不应直接找工商所,而应找店主协商。若店主能举出工商人员损坏字画的证据,工商所应负赔偿责任。 记者 杨登权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