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童“失恋”谁的悲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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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4:24 重庆晚报 | ||||||||
一个小学四年级的男孩,因被怀疑与外班一女生谈恋爱,女生父母要求中断他俩的交往。男孩居然告知父母:如果不准和她耍(朋友),我就要自杀!这样,男孩的母亲急得寻心理医生支招。这是昨日本市一家媒体报道的本市新闻。 对此,心理学专家认为,这是儿童性早熟的表现,用不着担心,只要加以科学的引导即可。但笔者认为,在这起“准自杀”事件中,真正让人担心的是女孩的父母和男孩的母亲
就女孩的父母而言,他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女儿早早陷入一场所谓的“恋爱”中,及早扑灭女儿刚刚燃烧起来的“爱情之火”,兴许是他们颇感得意的地方。然而,他们的错也恰恰在这里——庸人自扰。他们没有辨别清楚10岁儿童之间的异性交往究竟是天真无邪的同学关系,还是年轻男女的男欢女爱。 他们以成年人的眼光,打量两个10岁左右的孩子,把成年男女才可能出现的结果,想像成所有年龄段都会出现的类似的结局。这是一种地道的“以想像的现实代替现实的想像”的最新版本的演绎。这样的经验主义,使他们忘记了自己在同样年龄段出现的同样场面。所以,自己无形中扮演了一个“心理警察”的角色,不惜拆散女儿的同学关系,绝不让认为可能中的“恋爱”成真。 还有,一个小学男生,因为暂时失去一个要好的异性同学郁郁寡欢,甚至萌发轻生的念头,只要及时予以正确的引导,自杀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很小。而这个男孩母亲的着急,也源于她把儿子和那个女同学的玩耍当成了成人式的恋爱和“失恋”。其实,这是一种大可不必的庸人自扰。帮助儿子正确认识与异性同学的交往,是使儿子和自己走出心理阴影的惟一办法。反之,则是家长真正的悲哀! 所以,当好父母,不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就水到渠成。作为父母,而应该学点心理学知识,给自己充一下怎样当家长的电,才是摆脱自扰、减少不必要恐慌的好招。 刘海明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