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珍贵树木自己栽擅自砍伐也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4:3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在自己的山上,砍自己栽的珍贵树木,同样属于犯罪。近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终审判决陈启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石柱村村民陈启友,10年前在自己的自留山上发现了野生桢楠树苗,便进行了移栽。2002年8月,他欲在自留山上修建住房,办好相关手续后,有关部门人员告知桢楠树属国家保护珍贵植物,只可移栽,若要砍伐,须经林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但陈启友认为
在自己的山上砍自己栽的树没有什么问题,同年12月15日,擅自砍伐了6株桢楠树。

  经人检举,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泸州市纳溪区法院以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判处陈启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陈启友不服提出上诉,泸州中院鉴于陈启友犯罪后,主动补栽了8棵桢楠树,故作出了上述判决。(赵兴军)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美国总统大选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拉登最新录像曝光
阿拉法特病情严重
央行9年来首次加息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中国足球改革风暴
万张精彩家装美图欣赏
购房装修答疑集锦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