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玩具质量堪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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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4:3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昨日,省工商局公布了近期对儿童玩具质量进行抽检的情况。在抽查的40个批次毛绒玩具中,有2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72.5%。 记者调查:三无玩具仍很多今年10月1日,新的《儿童玩具国家强制性标准》开始实行。新标准实施一个月来,玩具市场有何变化?
昨日,记者对成都市荷花池儿童玩具市场及一些商场进行了调查,发现大型商场、超市的大部分玩具都按要求已贴上了如“适合三岁以上儿童使用、请在成人的照看下使用”等警告标志,但一些电动玩具没有年龄警告等安全标识,甚至连使用说明书都没有,而在一些批发市场,部分玩具完全不达标。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了少数低劣的玩具。它们包装简单,有些仅仅使用一个普通塑料袋装着,上面标着“MadeinChina”的字样,有的袋子上甚至还没有任何的文字说明。在一个卖弹弓的玩具店前,记者问店主弹弓多大的孩子可以玩,店主回答说多大的孩子都可以玩,只要拉得动橡皮筋就行。随后,记者又来到一家玩具枪店,问店主带“子弹”的枪有没有标明多大孩子可以玩。店主说,一般上了小学的小孩就可以玩。记者指着一款有明显突出尖状物的玩具汽车问售货员:“有没有使用说明书,适合几岁以上的儿童使用?”售货员答:“从来就没听说玩具有使用说明书,这种汽车无论多大的娃儿都可以玩。” 在另外的几个玩具摊点上,记者看见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玩具,有的只有简单的纸盒包装,上面只有英文,没有中文,有的玩具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是典型的三无产品。此外,在不少中小学校门外,痒痒粉、恐怖面具等恐怖玩具深受不少孩子的欢迎,他们中有不少人曾经被这些恐怖玩具惊吓,但又觉得挺刺激,于是互相吓唬并以此来取乐,这也引起家长的忧虑。 医护人员:玩具意外伤害时有发生成都市妇幼保健院一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因孩子年龄过小吞食玩具零件造成意外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有些玩具表面粗糙,有棱角,容易擦伤小孩子的皮肤,或是折断后扎伤孩子的身体。此外,一些劣质玩具很可能引起孩子的皮肤或者呼吸道过敏。所以,家长在为孩子选择玩具时一定要看清玩具原料成分、生产厂家、适用年龄范围以及安全警示等等,以预防玩具危害孩子健康。 业内人士:儿童玩具标准有严格要求据业内人士介绍,新标准之所以要求玩具必须标明适宜儿童的年龄,是因为年龄分组的准则和依据都有着详细的规定,而非生产者随意确定。对于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标准中特别增加安全要求:这个年龄组儿童的特点是习惯性地把物件送入口中,所以一定要考虑到与小零件有关的潜在的噎塞和窒息危险。 8岁以上儿童的特殊点在于,他们能简单阅读、理解和注意产品说明、使用警告等。因此,针对该年龄段儿童的玩具产品应该贴上“供8岁以上儿童使用”的年龄组标志。如果玩具里包含可能有害的化学物质,那么使用这些玩具的儿童不仅要达到年满8岁的最低底线,还应该在家长的监护下才能安全使用。此外,一些玩具因性能、尺寸和特征等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这类玩具应附加“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安全标志,并说明如果被3岁以下儿童使用可能会带来哪些危险。对一些由小零件组成或者含小零件、弹珠、小球的玩具,在玩具或者包装上应有适宜人群警告或者直接贴上适用年龄警告图标。 对于儿童玩的滑板、秋千和吊架、绳索及系在横梁上的类似玩具,应附有必要的说明书,提供玩具的正确安装方法、定期检查维修的提示和相关警示。 消委提醒:遇伪劣玩具可送检并投诉省消委投诉部负责人表示,儿童玩具直接关乎儿童的身心健康,其质量问题应引起家长及全社会的关注。新标准实施已有一个月,但市场上仍有一些不法商贩铤而走险,销售质量不达标的玩具产品。为此,省消委提醒家长,若所购买的玩具出现问题,可以对照新标准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然后再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本报记者宋开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