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调查强奸未遂案收千元调解费让双方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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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5: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 在调查一起强奸案时,一民警不仅参与调解,还从中收取1000元的“调解费”,最后竟还将犯罪嫌疑人放走。昨日,荥阳市原公安局广武分局政保股股长花升泉被提起公诉。 48岁的花升泉,三级警督。经审理查明,4月2日,荥阳市广武镇村民肖春平酒后到本村妇女赵某家,欲行强奸,后赵某反抗,并被其丈夫撞见,肖强奸未遂,后逃离现场。当
接到报案,花升泉带民警找到肖春平,案件调查过程中,有人说情。随后,在花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由肖家人给赵某4000元,花也收取了肖家1000元钱,并将肖放走。 后经荥阳市检察院立案,肖春平被荥阳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记者 赵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