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辩称:我只是想吓唬她(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5:41 法制晚报 | ||||||||||
庭审现场 9时30分,被告人李国喜被带入法庭。李国喜承认自己将江秀娟杀害,但是并不是故意要杀她的。他说:“江秀娟借了我钱一直没有还。案发那天我喝了酒,把她约出来想要回钱,她就说陪我睡觉来抵钱。我听了以后心里很不舒服,就掐住她的脖子,我没有想杀死她,只是想吓唬她。” 对于如何与江秀娟相识的,李国喜说:“我们是在发廊认识的,就见过两次面。她说要认我做干哥哥,我答应了,然后她就开始找我借钱,一共借了4800元钱。”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 案情回放 李国喜和江秀娟是干兄妹关系,由于江秀娟借钱一直没还,李国喜便心怀不满。今年4月30日晚,李国喜将江秀娟约出,猛掐江秀娟的颈部,致江秀娟窒息死亡。李国喜将江秀娟的TCL牌手机带走逃离现场。检察院认为李国喜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故依法提起公诉。 作者:王晓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