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律师状告司法局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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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5:4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律师翟雪俊因涉嫌向法官行贿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律师执照。这是今年北京市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后对律师进行行政处罚的第一案例。 翟雪俊则认为司法局的这一处罚没有法律依据,向西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今天9时,西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市司法局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维持了司法局的处罚决定。
法院判决认为,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违反《律师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审查和作出处理的职责。翟雪俊所写信件的内容和向数名法官发信的行为,充分说明翟雪俊在主观上有向法官行贿的故意;客观方面的行为是在为其达到行贿的目的而制造条件。 翟雪俊在事实上未能进一步实施行贿行为,并非其主观原因所致,是由于没有任何法官为其介绍案件,使得翟雪俊在客观上不具有向法官行贿的可能。据此,翟雪俊以邮寄书信的方式,许诺支付法官介绍费,以达到争揽诉讼代理业务目的的行为,已构成行贿行为。 法院认为,翟雪俊虽以争揽代理业务为目的,但其行为不仅侵害了其他律师的合法权益,同时,严重地侵犯了司法审判工作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故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判决后,翟雪俊表示将上诉。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