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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司机酒后开车撞死两人 醉酒度超标300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5:44 东方网

据公安交警部门调查,10月28日0时30分许,在海珠区滨江东路426号灯杆对出路段,33岁的贺某醉酒后驾驶(涉嫌)粤AEK6××号小客车由东往西行驶,恰遇行人廖某(男,23岁)和毕某(女,15岁)由南往北横过公路,由于司机贺某醉酒后驾车神志不清、忽视安全,致使小客车撞向两行人,造成两行人受重伤并最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后,肇事嫌疑人贺某驾车仓皇逃离现场。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警后,迅速在全市各大出入口进行布控,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接到指令后,快速反应,立即加大巡逻监控力度,10月28日0时50分许,执勤民警在北环高速公路广氮收费站路段,截获粤AEK6××号小客车,并抓获言语含糊、神志不清的肇事嫌疑人贺某。经现场调查和车辆检验,初步认定该车涉嫌上述交通事故。广州交警高速一大队立即将该车及肇事嫌疑人贺某扣留,并移交事故发生地海珠交警大队处理。被醉奔驰撞成重伤的男女伤者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先后于当日和次日死亡。

海珠交警大队当天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技术检验部门对肇事嫌疑人贺某进行血液检验鉴定检验结果: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贺某的行为已涉嫌醉酒驾驶。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肇事司机涉嫌三项罪名

据警方有关人士称,该肇事司机涉嫌三项罪名,将可能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终身禁驾。

第一宗:醉酒驾驶。根据新出台的驾车酒精度标准,口中呼气的酒精量达0.09mg100ml的,属饮酒驾驶,而酒精量达0.38mg100ml的属醉酒驾驶。而该司机的酒精度竟达114mg100ml!有关人士称,广州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数月,这可是创纪录的醉酒度了!第二宗: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第三宗:触犯刑法。

 
 
 
作者:选稿: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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