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上浮招投标下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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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6:1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林)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今后西安市建设项目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以不进行建设施工招投标,与之前西安市实行的总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均须进行招投标相比,招投标下限明显提升。 据了解,1998年起我省进行招投标的造价下限为30万元,2001年起“上浮”至50万元,此次西安市城乡建委根据有关规定,将招投标下限“上浮”至200万元。此外,总投资200
据西安市建委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施行的“取消”标底,可有效防止以往出现的业主通过向竞标者透露标底等方式暗中操纵竞标问题,对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