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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延期 责任人离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6:1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林)记者昨日获悉,为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完善和提升城市综合功能,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采取简化重点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建立重点项目服务制度等措施,对未做好服务工作,造成重点项目延期开工、竣工或停工的责任人,一律调离工作岗位。

  据了解,此次简化报建手续的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列入省、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
计划及列入城市维护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建设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在领取加盖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字样的工程建设审批登记表后,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核准、备案事项须做到“即受即理,快速办结”,其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外,施工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备案、工程档案报送等有关事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提前、同步受理;审图机构可在方案设计阶段同步介入图纸审查工作;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一律不得作为审批、核准、备案的必备条件提出。

  西安市城乡建委还建立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可向城乡建委投诉;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重点建设项目做好服务工作,造成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延期开工、竣工或停工的责任人,一律调离工作岗位,进行停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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