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来80秒 失主要警察赔自行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6: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民警权益屡受侵害多管齐下安抚“伤者” 广汉一男子自行车被盗后,打电话向110报警,民警接警赶来,因在路上疏散交通,比规定的出警时间(5分钟)晚了80秒,失主不依不饶,要民警赔他自行车,并多次到相关部门投诉,令当事民警备受困扰。2日,德阳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民警在执法中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多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报案人”疯狂袭警 10月9日凌晨4时,罗江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铁门外有人大喊:“我要报案!”值班民警陈沼宇打开大门,一名中年男子冲进来,手持木棍击打陈沼宇,然后拔出腰间的菜刀,将手无寸铁的陈沼宇逼到二楼墙角,民警唐勇冲上前抢夺菜刀时,脸部、肩部多处受伤。最后4名警察才将中年男子制服,将伤情较重的唐勇送往医院。据了解,行凶者52岁,罗江县白马关镇人,有精神病史。 案例二打人者冒充警察 10月20日晚8时,一名“的哥”和一小车驾驶员因让车在德阳市区庐山路发生打斗,双方都叫来帮手。就在庐山路派出所副所长石健在现场调查处理的时候,一自称“便衣警察”的男子突然冲出人群,抱住手持铁棒的“的哥”,小车司机顺势将“的哥”打倒在地。原来,谎称“便衣警察”者是小车司机亲兄弟。警方认为帮忙者已严重影响警察形象,将此事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对策多管齐下抚慰“伤员” 据统计,今年1月—10月,德阳公安民警执法时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高达36起,受侵害民警47人。其中名誉权受到侵害26起;恶意投诉10起。 “我们保护百姓,谁来保护我们?”针对不断发生的警察“受伤”案,德阳市公安局正采取措施多管齐下抚慰“伤员”,对诬告陷害者追究责任,对殴打民警或暴力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个别派出所给警察请心理医生定期作心理治疗。德阳还在全省率先出台《人民警察因公伤亡优抚办法》,伤残民警最高可获10万元特别抚恤金。 杜文革记者苏定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