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40公斤炸药 换来10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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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6:5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为了小煤矿炸煤,私自制造40余公斤炸药放在家里。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杨寿兰有期徒刑10年,杨寿兰没有上诉。 2004年6月16日,北京门头沟区斋堂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时,意外发现杨家村村民杨寿兰家放有炸药40余公斤。经过询问,杨寿兰交代这些炸药都是自己炒制的,而她竟然将炒好的炸药存放在厨房内。原来,2003年1月杨寿兰在村附近的山上偷着开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