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业主房产证 被令立即返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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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6:5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市一中院昨日消息,该院对一起开发商为了迫使业主按照重新测绘的房屋面积结算房款,而扣留两名业主房产证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开发商无权扣留业主房产证,判令开发商返还业主房产证。 2001年10月和2002年3月,胡先生和杨先生分别与北京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亚信公司开发的新康园小区F2楼的房屋。2002年7月,亚
依据前述测绘面积为胡先生和杨先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 2003年1月,因F2号楼的部分业主反映房屋阳台面积有误,亚信公司又委托北京昌房房地产测绘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再次测绘,更正了第一次测绘的错误数据。因该楼公摊面积系数的改变,使胡先生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变更为142.14平方米,杨先生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变更为156.31平方米。2003年7月,亚信公司以要求胡先生、杨先生按重新测绘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结算房款为由,将两名业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扣留。胡、杨二人分别到法院起诉亚信公司,要求亚信公司返还房屋所有权证。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