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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药先认药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8:01 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林刚) 从明年开始,并非所有的药店都能卖处方药了。记者今天从市药监局获悉,明年起,本市所有的零售药店将被分为“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此外,到2005年年底,药店内的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出售。

  据了解,岛城现有1700多家零售药店,药品监管部门将会根据药店软硬件配置和药品分类管理质量,核定药店销售处方药的资质,并授其“处方药店”标牌。而“非处方药店”
按规定只能经营普通药品,不能销售处方药,这一工作将会在药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同时进行。明年上半年,本市将完成对“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的划分。据了解,关于这两类药店各自的标准和要求,药监局正在紧急制订中。

  另据了解,我国现有各类药物约1.5万种,截止到今年10月,除了非处方药物4300多种外,其余的都是处方药,但眼下只有抗菌素类药品须凭医生处方销售,而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97.4%的都是由处方药造成的。到2005年年底,药店内的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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