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违法房吞苦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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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8:0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秦绪芳) 明知要建的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可为了眼前利益还要擅自施工。今天,市建委将诸城市兴龙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市新桥建筑工程公司两家外地建筑企业清理出岛城,今后,两家企业都不能在青岛承揽工程。 据介绍,市建委根据市政府《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筑的通告》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部署要求,对参与李沧区东部违法建筑的施工企业逐个依法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诸城市
市建管局建筑队伍管理处的马处长介绍,建筑企业承建无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其行为属于助纣为虐,必须严肃处理。今后,对于类似的违法行为,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决不姑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