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八千年后再还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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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8:18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对方借你的钱,原本约定2004年还,结果借据上写的却是20004年,你该怎么办?东安县井头圩镇的蒋某便遭遇到这一尴尬事。可气的是,对方竟然以此为“挡箭牌”而成为不还钱的理由。这起纠纷经东安县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原以为要等上18000年才到期的借款,蒋某有望在近日要回。 2003年8月,家住东安县井头圩镇的黄某因两个儿子双双考上大学,急需筹集学费,便
在庭审中,蒋某向法庭出具了黄某写的借条,法官一看,区区6000元,还款还要等18000年!这就成了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于是,法庭组织双方调解,黄某仍然以不到还款期限为由,拒绝归还借款。 调解不成,只好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20004年”的写法是当事人的一时笔误,还款期限要等上18000年显然不合情理,遂判决黄某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全部归还蒋某的借款。邓宣林 卿敬鑫 周喜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