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大病无自救能力政府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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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8:2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全省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县之一湘潭县民政部门了解到,该县患大病而又无自救能力的五保户、特困户,可享受政府支付的500元-3000元的医疗救助金。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硬化、白血病等4大疾病的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凡患以上病种的五保户、特困户,均可享受500元-3000元的医疗救助金。首批10名大病患者已经领到了救助金。
近年来,湘潭县加强对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力度,出台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将救助金按农村户口每年每人1元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在年底使大病救助覆盖全县。 实习记者 龙 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