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七龄童逃逸,肇事司机苦思一夜后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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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8:5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刘兵 华明宝 实习生 王浩 记者 王健 张璐)前晚,宁六公路沿江路口处发生一起车祸,肇事司机逃逸,一名七岁女童当场被撞身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连夜展开调查。昨天早晨,肇事司机自首。 据了解,前晚7时许,安徽来宁打工的肖某一家三口在宁六公路沿江附近横穿马路,当时,7岁的小女儿肖茹骑着三轮车在前,母亲紧跟在她身后。这时,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撞
接到报警后,交警九大队民警随即赶到现场,确认肇事车辆为一辆银色别克轿车。经进一步排查,民警认定,一辆牌照为苏A6A882的银色别克轿车嫌疑很大。这辆车属于南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目前有5人同时开这辆车。 昨天凌晨3点,民警根据租赁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尝试联系这5个人,但都没联系上。直到昨天早上8点左右,民警终于拨通其中一人的手机。从此人处,民警得知,前晚驾驶这辆车的是陆某,家就住在沿江工业开发区。民警随即赶到陆某家中,发现了车头和车身有多处损伤的肇事车辆,而陆某本人却不在家中。 就在警方决定布控捉拿陆某时,昨天早上8点40分,陆某走进交警九大队自首。 陆某称,他是新手,今年3月才拿到驾照。撞上三轮车后,他当时就意识到被撞的孩子伤得不轻。他同时也注意到,受伤孩子的家属好像就在现场,附近有不少围观者,还有人拍打他的车窗,示意他下车。但他一时头脑发热,就将车掉头,往南京方向驶去。 逃离现场后,陆某把车停回沿江工业开发区的自己家中,但一直放心不下被撞伤的孩子,当天晚上他又独自回到事故现场。在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后,他最终决定到公安机关自首。 据警方介绍,事故发生后,如果陆某能及时报警,并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交警部门将按实际情况,认定双方的事故责任。而司机一旦肇事逃逸,就将对此事故负全责。目前,陆某已经被警方拘留。同时,他还将被终身禁驾。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