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委托拍卖归口市高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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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9:0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高远)市高院日前出台规定:将全市各级法院司法委托拍卖的委托、管理权统一归口市高院负责。 市高院将在全市拍卖机构中选择一定数量的拍卖机构,作为定点委托单位,还将派专人对各级法院报送的拍卖登记表编立案号,并通过电脑摇号,在备选拍卖机构中确定具体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只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不再向委托方收取佣金。佣金比例和最高限额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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