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人骚扰,丈夫敲诈“违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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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0:13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朱晓露)得知妻子被性骚扰后,丈夫竟向对方敲诈1万元。前不久,这名违法“维权”的丈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7月,李云(化名)在大公驾校报名学车,并被分到教练王兵(化名)所在的学习组。李云称,第一天练车时,王就对她特别“热情”。第二天,王兵又没事就凑到李云身边谈“技术”,有时还做些“小动作”。李云感觉到王兵对自己不怀好意,但胆小的她没有声
回到家,李云把受到骚扰的事告诉了丈夫陈强(化名)。听说自己的老婆遭到性骚扰,陈强特别光火。 可第二天凌晨1点多钟,王兵竟又打李云的手机,这让陈强异常恼火。上午,陈强就赶到驾校,找王兵算账。王兵怕事情弄大,同意“私了”,并被迫答应赔偿陈强“损失”1万元。事后,王兵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受到敲诈勒索。 法院认为,陈强在敲诈1万元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同时,因陈强系初犯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