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双方产生纠纷 第三者的汽车无辜被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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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0:31 燕赵晚报 | ||||||||
债务双方产生纠纷,却没来由地把第三者的汽车扣下当了抵押品。虽然宗先生遇到的这档子窝心事发生在8月,但至今没有解决。 个体车主:受雇运桃被扣车 保定唐县个体车主宗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8月7日,因富佳食品厂要到乐亭县拉两车
次日,曹跃文带着他们刚到达乐亭县周家庄村,就被多人强行拦截,其理由是:富佳食品厂多年来一直拖欠当地桃农的桃款,如不给钱就不放车。结果,两辆汽车就这样被对方扣押起来。 据宗先生介绍,他只是唐县的个体车主,被扣的汽车也是他个人所有,和富佳食品厂没有任何隶属或产权关系。这是他第一次为该厂出车运桃,本以为能挣几个辛苦钱,没想到却出了这样的事。 宗先生说,自己的车是在2001年才买的,运输所得就是全家的主要生活来源。因为汽车被扣,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虽然他与另一车主已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至今没有结果。 乐亭桃农:为追欠款才扣车 对于车主宗先生反映的扣车一事,中介人曹跃文解释说,唐县富佳食品厂自1995年起每年都从乐亭拉运桃子,多则二三十车,少则十几车。从1998年开始,对方就出现拖欠现象。但为了维系合作关系,他依旧每年为该厂组织货源,并年复一年催缴上年的货款。2000年以后,货款回收就更加困难了,截止到目前,食品厂已累计欠下他们七八个村子的桃款共计35万元,仅周家庄一个村就有8万多元,平均每户桃农的损失都达数千元。为此,桃农们纷纷向他这个中介人讨要桃款,而他只能再向厂家讨要,但每次都是空手而归,还要自己搭上食宿等各种费用。 今年8月,因桃农们向厂方来人索要货款未果,才在一怒之下拒绝供货,并扣押了前来拉桃的两辆运输车。曹跃文说,几千元钱对于靠卖桃吃饭的桃农来说也的确不是个小数,因此他非常理解桃农们盛怒之下的扣车做法。 富佳厂长:以前的债务与我无关 日前,记者就欠款一事与唐县富佳食品厂厂长郭宁彬取得了联系,郭厂长称他已经知道了桃农扣车事件,但他对此也无能为力。 据郭厂长介绍,此次被扣的运桃车,是他应中介人曹跃文的要求帮其找的。被扣车辆及车主与厂方均无任何关系,运费也由曹跃文承担。 郭厂长称,桃农即使找他要钱也是找错了人。他认为,自己是在2002年9月18日才开始承包该厂的,在他承包之后,厂里并未拖欠过乐亭县的桃款。因为富佳食品厂是河北理想集团的下属企业,此前的债务全部由集团负责,这是在他上任时与集团约定好的,在过去的清欠中也是这么执行的。 律师观点:维权要用合法手段 唐山正一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认为,个体车主是最无辜的受害者。即便是为了讨要欠款,村民的这种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律师同时指出,食品厂既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那么就要承担偿还债务的民事责任,欠款也不会因厂方法定代表人的更换而改变。即使是承包人与集团之间就此有着某种约定,那也是企业的内部约定。因此,村民主张这一权利的对象只能是厂方,厂方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如果厂方与集团之间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厂方可以在偿还村民的欠款后,依照内部约定向集团追偿这笔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