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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办:先报修后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1:15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贾芳芳实习生黄乐)开栓供暖后,记者接到了一些市民的电话,反映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问题,11月3日,就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和需报修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沈阳市供热办的有关负责人。

  沈阳市供热办答复:如果居民室内温度达不到16摄氏度或需要检修时,应首先找到负责供热的锅炉房,也可向负责供热的锅炉房、换热站的上级供热公司进行投诉。如问题得不
到解决可向所在区供热办和沈阳市供热办进行投诉。

  市区供热办投诉电话:

  沈阳市供热办:22909090(昼夜开通)

  和平区供热办:22834396(昼夜开通)

  沈河区供热办:24842123(昼夜开通)

  大东区供热办:88715530(昼夜开通)

  皇姑区供热办:86406711(昼夜开通)

  铁西区供热办:25852539(昼夜开通)

  浑南新区供热办:81603883(昼夜开通)

  新城子区供热办:89863084(昼夜开通)

  苏家屯区供热办:89131401(昼夜开通)

  于洪区供热办:25834050(白天)25832363(夜间)

  东陵区供热办:24821448(白天)24821476(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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