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偷电?供电所拒不验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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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1:15 沈阳今报 | ||||||||||
记者田静超/文实习生常晟罡/摄 簿女士家住的地方是沈煤集团住宅区,用电问题归矿务局供电所管理。簿女士说,几年前供电所把各家的电表从室内迁出,挪到供电所统一安排的一个大暗盒里,钥匙由供电所的供电科掌管,供电科会下发“通知”,催交电费。对此,居民们都不满意,一位姓何的先生说:电表欠多少电字都是供电所说的,到底欠不欠,自己根本不知道。家中无人电费欠900元 簿女士说,她最后买电字的时间是2002年7月末,买了300块钱的。同年12月份她丈夫出车祸住院了,一直到2003年8月末,其间家中一直无人。今年5月11日,坐在家中的簿女士忽然发现自家房内的电线在动,出去一看,看到室外和电表相连的电线被人为地划开了,外面还包了一层红色的塑料粘胶。她急忙到供电所去查,发现自家的电表已经超走了1995个字儿,也就是说她已经欠了897.75元的电费了。 据了解,簿女士家中除了有一个40瓦的灯泡,还有一台只有女儿回来时才打开的电视机,就算灯泡一天24小时用着,一年下来才345个字。簿女士和女儿都去过供电所,杜科长告诉她们:只管按电表收电字钱,别的一概不论。态度不好否则就验表 在沈煤集团二楼办公室,记者见到了供电科杜科长。 杜科长解释:簿女士家的电即使真被偷了,得找派出所。同时他表示簿家来人态度很不好,要是好点,就会派人去验表了。 杜科长给记者出示了“通知”单,在单子上,记者看到这样的字眼,“您家的电字已(超)剩()度,接到通知请于()月()日前到收费所购电,否则停止供电”,但簿女士和杜科长都承认说她家的电从未被停过。簿女士说,供电所把电线迁到外面,本身就给偷电者提供了机会,而供电所只管收电费,不对这种行为负任何责任,她怎么也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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