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字支票骗取460万元 出纳被起诉骗子被判重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1:5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武汉11月3日电(涂莉、郭嘉轩)凭一个有错字的假印章,两骗子竟轻松从银行骗走460万元巨款。失职的出纳与行骗者均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日宣布,两名诈骗者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8年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处罚。而两名银行出纳因涉嫌构成对违法票据付款罪被起诉后,正在法院审理中。
被告人颜平得知武汉某建筑单位在银行存有巨款后,决定与该行客户经理黄蕤合谋骗取该款。去年7月8日,颜平在银行将面值160万元、300万元的两张伪造转账支票交给工作人员杨某、胡某。尽管伪造转账支票上的印鉴与建筑公司在银行预留的印鉴明显不符,甚至公章中的“办公室”三字也被错刻为“办化室”,但两名银行女职员却均未发现,为颜平顺利办理了转账手续。事后,颜迅速将460万元的巨款取出挥霍。案发后仅追回40万元。 刑法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今年9月2日,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根据该条规定,以涉嫌对违法票据付款罪对两名失职的银行女职员提起了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