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邮政一职工盗窃邮政储蓄被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1:5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兰州11月3日电(记者张泽远)因为利用维护邮政储蓄电脑网络之便,用办公室电脑登录其他邮政储蓄网点盗取邮政储蓄资金,原甘肃省会宁县邮政局职工张少强3日在甘肃临洮县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日上午,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临洮县开庭审理了张少强盗窃邮政储蓄资金的案件。法庭调查认定,2003年5月,张少强在维修其辖区郭城邮政储蓄所的电脑时,无意间登录到临洮县太石镇邮政储蓄所的电脑网络,遂产生利用电脑虚拟存款等想法。同年8月--9月,张少强又先后使用伪造的“王玉宁”“马玉龙”身份证,在兰州市邮政局的土门墩、白银路、东岗西路、嘉峪关西路、商学院、渭源路、新桥、金港城等八个储蓄所均以200元开立账户;2003年10月5日,张少强用自己办公室的电脑登录到临洮县邮政局太石储蓄所电脑网络,从该所给“王玉宁”“马玉龙”在兰州开设的八个账户虚拟存款十一笔,合计金额83.5万元,随后删除该储蓄所的电脑打印程序,使其不能正常工作。次日,张少强在兰州市邮政局嘉峪关西路、东岗西路、拱星墩、商学院、新桥、金港城、土门墩、西固福利路等八家储蓄所合计填写36.01万元取款凭条。其中提取现金5.51万元,以“王喜成”“马万山”名义转存30.5万元;2003年10月11日,张少强又从西安建设银行的一个自动取款机上用邮政绿卡取得现金1.8万元。 2003年10月17日,临洮县太石镇邮政储蓄代办点修好电脑后发现账面不平,10月28日邮政部门正式向临洮县公安局报案,11月14日22时,张少强在家中被定西公安机关抓获。涉案存款和现金全部冻结并追回。 法庭认为,被告盗窃的资金是临洮县邮政局邮政储蓄经营部的资金,实质是金融机构的资金,因此张少强秘密窃取邮政储蓄资金,且数额巨大,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张少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赃款全部退清等具体情节,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张少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