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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学生编假名去摸奖 不料中奖却无法领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2:43 温州新闻网

  长沙晚报讯原本参加抽奖活动得了特等奖,却被抽奖公司告之自己无法领奖,大学生田某想不明白怎么会遇到这种事。昨日他向长沙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编的假名。

  田某是省内某高校的大学生,平时喜欢喝某种品牌的饮料,渐渐地也积攒了不少饮料的瓶盖。5月的一天,他拿着50个这种品牌饮料的瓶盖,参加了该公司组织的抽奖活动。田同
学随便填了个“王大海”的名字交了上去。

  “没想到竟中了特等奖!”田同学说:“但是我无法领奖,抽奖公司告诉我说是因为没有‘王大海’的身份证。”田同学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要回这个特等奖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廖格平律师。廖律师说,《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饮料公司抽奖规则要求中奖者必须持本人的身份证领奖是要约,田同学参加该公司组织的抽奖活动是对要约的承诺,那么他就应当按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他不能提供“王大海”的身份证,无法证明“王大海”是他本人,他就没有领奖的资格。(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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