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施工堵实东大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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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2: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昨天上午快11点,记者赶到万寿路北口看到,华清东路快车道完全被封闭,施工单位正在铺设沥青,车辆全部押在两侧约3米宽的慢车道上,从万寿路北口一直绵延到十里铺。南侧慢行道上东去直行车辆和幸福路向东右拐的车辆在丁字口互不相让,好不容易有个“身位”,加长货车却怎么都拐不了弯。 幸福北路、万寿北路也被挤得满满当当,司机们排队等候驶上华清东路。一位司机焦急地说,这几百米的路,40分钟了还没开过去。准备从幸福北路拐上华清东路的河南司机说:“这儿都堵实了,可是从幸福路过来的时候也没有见到有任何提示,硬把人往里引,等看见施工挡板上贴着‘东去车辆请向南绕行’时已经陷进来了。”陷在“车阵”中的司机,有的焦急地探出头张望,有的索性下车前去打探。 市政一公司桥隧分公司梁碾西经理告诉记者,因路面需要铺设最后一层沥青,从早上6点半用挡板封闭了快车道。至于封路有没有通知交管部门,他表示“打过招呼”,并告诉记者,会争取一天内完工。 随后,记者从市交管支队秩序科和七大队均了解到,事先并没有接到市政一公司要封路施工的通知,因此无法提前采取调流措施。现场正在值勤疏导交通的姓姚的交警说,修路是好事,可也得提前打个招呼,便于交警设置调流预案。他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临时抽调了35名交警在华清东路周边疏导交通。据了解,仅上午堵在华清路、万寿路、幸福路上的车辆超过千辆。 新闻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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