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明骗取贷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2:53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为筹儿子出国留学费用,竟伪造虚假证明,骗取银行贷款84万余元的胡某及丁某,近日被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提起公诉。 胡某系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筹资供儿子出国留学,与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丁某合谋,采用伪造虚假证明材料,以房产抵押的手法骗取银行贷款。
去年7月,丁某在明知胡某的暂住房非其本人产权的情况下,向其提供伪造的离婚证及用于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的虚假产权证等相关材料,胡某则向丁某提供虚假的婚姻和收入证明。 同年8月,胡某以购房人的名义到某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骗得发放贷款人民币56万余元。此外,丁某还于去年6月,采用上述手法,骗得银行贷款人民币27万余元。同年10月,丁某和胡某在山东和本市先后落网。作者:郑建华林莉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