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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唯名誉权案明日朝阳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5:02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付中通讯员李思)因《韦唯的燃情岁月》一书,现代文明画报社和上海作家王学仁被韦唯以侵犯名誉权 为由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两名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宣布明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现代文明画报》上连载了《韦唯的燃情岁月》一书。歌手韦唯认为这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遂将现代文明 画报社和该书作者王学仁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
止连载《韦唯的燃情岁月》一书,公开向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 失费30万元。

  此案被朝阳法院受理后,现代文明画报社和王学仁均在答辩期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现代文明画报社认为其住所地在 丰台区,要求法院将此案移送至丰台法院审理;而上海作家王学仁则称其住所地在上海虹桥路,故此案应由上海当地法院管辖 。

  对此,朝阳法院认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法院经调查查明,现代文明 画报社的实际住所地在朝阳区日坛路,属朝阳法院管辖。王学仁的住所地虽然在上海,但根据法律规定,两个以上法院均有管 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故朝阳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两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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