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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房主没交费供热公司找上门买二手房要“查老底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5:07 青岛新闻网

  晚报讯“两年前我还没买下这里的房子,可是供热公司前几天却要求我交纳两年前的供热费,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家住市北区的张先生这几天遇到了烦心事,买二手房买来了麻烦。记者从有关单位了解到,近期,因二手房交易产生的类似纠纷发生了多起。;据张先生介绍,几天前,供热公司向自己下发了催费通知单,要求其补交前年的供热费,而张先生是去年才从别人的手里买下这处房产的,住进来后,每年的供热费都及时交纳。张先生说,当时买房子时,只关心价格和办证等,根本没有考虑供热费等项目,现在供热公司找
上门,而要找到原来的房主却并不容易。

  据供热公司介绍,当初这里的房子建成后,头一年的供热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的,发现有人没交费是近日排查账目时发现的。

  据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人员介绍,相对于新房来说,二手房的情况要复杂许多,因此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市民除了要关注房产的合法性、完整性,考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和市政配套设施等情况外,还要详细了解有关费用的结算情况,比如水费、电费、供热费、燃气费、电话费、宽带费等各种费用是否结清,最好能让原业主提供相关的单据,这样才不至于今后引起麻烦。(记者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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