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唯名誉权案明日朝阳开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22:3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因《韦唯的燃情岁月》一书,现代文明画报社和上海作家王学仁被韦唯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两名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宣布明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现代文明画报》上连载了《韦唯的燃情岁月》一书。歌手韦唯认为这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遂将现代文明画报社和该书作者王学仁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
此案被朝阳法院受理后,现代文明画报社和王学仁均在答辩期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现代文明画报社认为其住所地在丰台区,要求法院将此案移送至丰台法院审理;而上海作家王学仁则称其住所地在上海虹桥路,故此案应由上海当地法院管辖。对此,朝阳法院认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法院经调查查明,现代文明画报社的实际住所地在朝阳区日坛路,属朝阳法院管辖。王学仁的住所地虽然在上海,但根据法律规定,两个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故朝阳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两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