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追回10万欠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7:43 东方网-文汇报 | |||||||||||||||||
通讯员郑妍尚铁法记者徐亢美报道
执行法官龚建华和周建国经多方努力,仅冻结划拨到电梯公司银行账户内的4万余元人民币,尚有10万余元执行款没有到位。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得知,电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某持有外国护照,出入境频繁。于是,他们依照法律规定,对许某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并通知相关边境口岸协助执行。这招即刻奏效,许某在收到“限制出境决定书”的当天,便表示要全额付清欠款。10万余元汇入法院账户后,法院随即解除了限制出境强制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