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金像金马奖杯现身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8:56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简工博通讯员丁慧)原本只出现在颁奖典礼上的香港电影金像奖、金马奖奖杯,昨天被香港导演唐季礼的代理人带到了市一中院的法庭上。庭上,他指控《青年时报》等8家媒体和《青年时报》记者芮艳红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原告:索赔700余万元

  今年2月3日,《青年时报》发表了记者芮艳红撰写的报道,称:马来西亚女记者陈美芬的好友孙先生向记者报料,陈美芬与唐季礼同居6年,但当唐后来去美国发展时,抛弃了当时已怀了唐孩子的陈美芬,陈为此跳楼自杀致残。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认为,这篇不实报道被许多媒体转载,侵害了唐季礼的名誉权,影响了他的事业,导致一影片执导合同遭解约。原告要求被告刊登声明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港币650万元、人民币41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费用组成包括唐季礼遭解约损失650万港元、律师费35万余元人民币以及来回机票等。

  被告:公众人物应接受监督

  第一被告《青年时报》社则认为,这篇报道有明确的信息来源,并非记者凭空捏造;报道是动态的连续报道,期间记者也向双方当事人求证过;唐季礼作为公众人物,享受媒体带来的益处,也应接受公众监督。而《成都商报》等被告则认为,自己转载文章属于合法行为,且没有侵犯原告名誉权的主观故意。被告方还认为原告提出经济赔偿缺乏依据,并指部分证据多是复印件,无法确认真实性。这时原告代理人打开一只旅行箱和一只纸箱,取出唐季礼获得的各种奖杯和证书,香港电影金像奖、金马奖奖杯也在其中。

  法庭昨未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