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屡拒丈夫性需求 称其侵犯休息权闹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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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4:4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万佳) 家住哈市的一女子,以丈夫侵犯了她的“休息权”为由,将丈夫告上法庭并要求离婚。由于双方因此发生的争执已导致感情破裂,近日,法庭经审理作出了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据了解,今年32岁的张文(化名)是我市某大型商场的售货员,丈夫刘齐(化名)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两人结婚已有七八年,并育有一小男孩。张文说,她的工作属体力劳动,
据悉,我市以侵犯“休息权”为由起诉离婚的案件还是头一次。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我国只有适用于调整雇佣关系的《劳动法》中有相关规定,而《民法》和《婚姻法》中并无明文规定,只能依据双方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10月14日,法院依据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什么是夫妻间的“休息权”?它是否会跟夫妻间有夫妻生活的义务相矛盾?律师李亚兰认为,本案女方所指的休息权实际上是夫妻间讲求平等协商,并互相尊重的意思。夫妻间有履行夫妻生活的义务,但应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之上。如果其中还有殴打辱骂等家庭暴力行为,严重的将会构成虐待等罪名。 有关人士指出,夫妻间“休息权”的提出,为婚姻法提出了新的课题,它一方面说明夫妻双方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另一方面,本案也启示当事人提高对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应当在法律规定内寻找对己有利的依据,维护自身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