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警惩治肇事有办法 让其在交警队当杂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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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6:21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11月4日讯 (首席记者 尚云) 驾车将人撞死后,竟然在交警队里当起了“杂役”,又是打水又是扫地。今天,榆次区交警大队向媒体表示,肇事者给交警们干点活,不会影响事故的公正处理。 10月31日晚7点半,榆次区寇村附近的108国道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农用车辆将一位横穿108国道的外地农民工撞死。死者叫陈根柱,当时与陈根柱一起过马路的是位
肇事者没有被刑事拘留,证明材料还被撕毁,交警队办案公正度引起死者家属怀疑。榆次区交警大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不能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肇事者给交警们干点杂活不会影响办案公正性,至于哑巴的材料被撕毁是因为材料在书写上存在问题,要求证明人重新写一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