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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院法官:未成年人被告十之八九是网吧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20:14 胶东在线

  新华网合肥10月5日电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网吧犯罪”案,12名被告中,竟有11名是未成年人,年龄从14岁至17岁不等。这些未成年人或分或合,从去年5月至今年4月,实施11次抢劫。

  该案中有两名少女,其中14岁的阿花(化名)家里有房有车,还有专门的棋牌室。但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继母只比她大15岁,对阿花一味迁就,不说一句重话,父
亲则忙于生意。阿花的老师说她在班里还算听话,和同学相处尚可,语文成绩特别是作文不错。但初中期间好旷课,动不动就几天不到校,老师找家长也找不到。阿花无意中与父母的朋友玩到了一起,这些人带她出去吃喝玩乐、上网游戏,阿花对学校的学习生活越来越不感兴趣,经常逃学。阿花的父母就给她转了学,以为转个学脱离以前的环境就好了,但阿花上网已成瘾,玩心很难收回了,在网吧中又认识了一帮朋友,最终阿花和这帮朋友一起落网。

  据此案的主审法官讲:此案中的未成年人,父母不是离婚便是疏于管教。尽管有些家境一般甚至较为困难,但他们在家都是“惯宝宝”,家里再苦也不愿苦他们,致使这些孩子贪图享受,很快走上犯罪的道路。

  本案的第二被告--年仅16岁的小华(化名),是家里惟一的孩子,原本家在农村,2002年家中拆迁时,父母带他在合肥租房住下。父母没有固定职业,靠打短工维持家庭生活。据熟悉他家里的人讲,小华本来很乖,6岁时就学着煮饭等大人回来。平时小华独自一人在家,父母心疼孩子每天给点零花钱叫小华买早点吃。小华却用这些钱来上网,老师发觉后叫家长到校,然而每叫一次,父母就将小华打一顿。结果初一只上了半学期,就转到神行太保武校上学,又因怕苦怕累,不到一年又不上了。家长对他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从此小华混入社会网吧中,干起了抢劫,在网上专扮女性勾男网友见面。

  今年8月份以来,合肥市中院少年庭已连续审理了两起未成年人“网吧犯罪”团伙案。少年庭的法官们称,只要是未成年人犯罪,十有八九要牵涉到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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