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瓶存放闹市,没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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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1:20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4日上午,由市国土局牵头组织,市工商局、消防大队、城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的液化气安全检查组,对市区部分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安全状况进行督查,拉开了今冬液化气市场整治的序幕。在当天下午的督查中,执法人员没收了2家液化气供应点违章存放的空、实瓶装液化气10多瓶。 据执法人员介绍,我市至今尚无液化气生产厂家,所有的液化气供应站点所批发、销
液化气是特殊商品,瓶装液化气安全尤其令人关注。为确保安全,我市明确规定,市区的液化气供应站点一律不得长时间放置装有液化气的钢瓶,而大小空瓶放置不得超过5个,多余的液化气、瓶子只能放在市郊的库房等场所,消费者需要时就从那里运来。 记者在4日上午的督查中发现,有的销售点不守规矩,在市区的销售点、库房里偷偷存放瓶装液化气和空瓶,数量明显超标。对此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给它们开具了处罚通知书,没收了多余的钢瓶,还责令这些站点限期改正。 除了超标存放的问题外,我市的液化气市场还存在有人私自开设供应点、无证经营、超载运输等问题。执法部门表示,他们将通过这次整治活动,打击违章现象与不法行为,营造良好、安全的液化气市场秩序。(记者尼松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