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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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5:2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长安记者文锦)11月5日全省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副省长潘连生在会上指出,今后我省将对经济适用房的设计、销售进行严格控制,并大力发展住房合作社,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多渠道保障中低收入居民住房。 潘连生副省长指出,合作建房在我省还没有形成气候,主要是体制问题,今后将鼓励和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居民投资组建住房合作社。合作社是以改善自身居住条件、不以营利
省建设厅以国家住宅性能认定的标准,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约的原则,在我省推进“大众精品住宅”工作。经济适用房一般以多层建筑为主,建筑容积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住宅小区绿地率一般不低于30%,但不要搞大广场、拓宽马路。 经济适用房的规划设计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范围。中套住房面积一般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潘副省长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直接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不准单位成批购买然后再行实物分配。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另讯昨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我省实行经济适用房建设6年来,建设经济适用房2640.2万平方米,解决了2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使全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98年的18.2平方米,提高到2003年的21.69平方米。能保障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廉租房制度也在全省启动,通过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在房屋拆迁中优惠补偿等多种形式,解决了上千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