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车底有人拖行他乡抛尸 一肇事司机领刑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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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7:2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通讯员天耀国昌黎辉特约记者良肖)事故发生后,明知车底挂有人,余某仍把车开出10多公里后抛尸逃逸。昨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四年。 4月25日晚9时许,余某驾驶一辆面包车行至316国道两水沟路段时,68岁的村民何某不幸挂在车下。行至厉山镇时,余某发现车底底盘挂有人,因怕当时取掉被人发现,仍加速
法院认为,余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又有抛尸逃逸情节,应予从重处罚。但鉴于余某归案后能坦白认罪并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