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逼”人尽孝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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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8:17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家中有三上三下的楼房,有房出租他人,却不肯让老父搬来合住。日前,陈老伯的大儿子被嘉定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天后,幡然醒悟,表示愿意接纳父亲,并付清了赡养费。 76岁的陈老汉膝下育有二子一女。今年5月,老伴去世后,苦无依靠的陈老汉将子女们召集起来,希望能轮流在子女们家中居住。小儿子和女儿完全同意,可大儿子却坚决不同意
可到了10月,由于大儿子不同意,陈老汉还是一个人孤苦伶仃居住,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上门进行实际调查,发现大儿子家中现有三上三下楼房,并且房前还有两排小屋出租给他人居住,完全有能力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尽管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可大儿子还是不愿承担赡养父亲的义务。 苦口婆心的劝解无效,执行法官只好采取措施:在大儿子的房屋中整理出一间空房,将老汉的床铺、生活用品等搬入,同时对大儿子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直到此时,大儿子痛哭流涕,表示愿意接纳老父亲,并且付清了赡养费用。 孙健峰忻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