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发布安全警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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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0:03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周鹏 通讯员 那娜) 今天,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自去年11月份以来,本市共发生4起农民工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45人,死亡1人。为此,青岛市卫生局发布今年第13号安全警示:广大建筑施工单位法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各项卫生要求;建筑工地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采购食品必须索取有效的卫生合格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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