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11月30日前投案刑事犯罪分子宽大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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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0:34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英明)为挽救各类违法犯罪人员,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决定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同时决定对在今年11月30日24时前投案自首的给予宽大处理。 根据决定,凡是作案后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在逃的,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违法情节轻微的,自首后依法可以免除处罚;对从监狱、看守
省政法部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加到正在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来,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获违法犯罪人员。对提供重要线索和协助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有功人员,将给予重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