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活埋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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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1:42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今报讯因为怀疑有陌生的脸孔争地盘,6名长期在北站地区流浪的少年竟将两人活埋致死。记者昨天获悉,这几名未成年凶手都以故意杀人罪获刑。其中主犯王日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凌晨血案两少年被活埋 2003年9月16日凌晨,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一工地内传来一声声惨叫。三个人正被几名少年围攻。
凌晨4点左右,120急救车将一名重伤男子送到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他颅骨呈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颈部的喉管被锐器划伤,手脚、后背、脖子上有多处刀伤,肩膀两侧还有被绳子捆绑后的痕迹。经过抢救,这名18岁的男子不治身亡,他叫尹平平,内蒙古人。十多分钟前,他被公安和消防人员从沈河区团结路一工地内挖出,和他一起被挖出来的少年经急救人员检查,当场死亡,死者姓杨,17岁,吉林人。 一个当时也被打的四川人死里逃生报了警,根据他的描述,警方在第二天早晨7点左右,找到了行凶者中的四个,另外两人也相继落网。争夺地盘流浪孩下狠手 原来,这个由几名少年组成的团伙长期混迹在北站地区的车站、广场,他们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仅14岁。平时靠捡拾、干零活儿为生,晚上则在网吧、足疗城等场所过夜。案发当日凌晨,这几人听说有三张“新面孔”在北站广场对面的草坪上睡觉,便认为这三人有意与他们争地盘。于是,他们将王某等三名被害人威逼到案发现场,用棒子、尖刀、碎石、砖头等凶器进行殴打。王某趁乱逃脱。几人在明知一名被害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用碎石、砖头进行掩埋。之后,几人分头逃窜。面对指控六人无一上诉 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这六名少年提起公诉。 尹平平的父亲提起了8.4万元的民事索赔请求。在庭审中,几名少年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他们的辩护律师则表示由于他们都是未成年人,希望能从轻判决。 经过审理,沈阳市中院日前宣布了判决,这几名少年都犯有故意杀人罪,16岁的王日月被判处无期徒刑;17岁的强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5岁的王伟、16岁的王宇、17岁的张晨都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14岁的朱晓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宣判后,六少年无一上诉。(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