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昨下“拆违令”———违建,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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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1:43 沈阳晚报 | ||||||||||
此次集中清理拆除的范围,具体工作将涉及到和平、沈河、皇姑、大东、于洪、东陵、铁西、浑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棋盘山、农业高新区的661个社区,共计108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拆除的对象包括以上各区城市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含楼房屋顶、阳台及其它公共部位的违建和搭建,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 为顺利开展拆违工作,沈阳市政府专门发布通告,要求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的使用人,应自沈阳市政府11月5日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和清理,逾期不拆除的,沈阳市政府将依法强制拆除。贾芳芳/文王澜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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