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职工可开始申报明年优待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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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1:5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许玉璇)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2005年度国有(集体)企业特困职工基本生活优待工作已展开,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都可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 市总工会负责人称,凡达到下列条件的特困职工都可以向所属企业提出申请并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凡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具有汕头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所在企业属于停产、半停产,无法提供救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包括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
2005年凡持有《优待证》者,依然享有基本生活补助、医疗、子女就学等九大优惠待遇,基本上保证特困职工的温饱问题。 一些特困职工与原单位已多年没有联系,原单位难以及时掌握到这些特困家庭的生活现状,有一部分符合条件的职工没有得到应有的基本优待待遇。由于申报工作将于12月24日完成,申报程序需一定工作日,为切实做好企业特困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总工会希望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应尽快主动与原企业取得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