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采访触动其“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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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2: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无理阻挠、百般刁难记者采访,甚至对记者进行人身殴打、破坏损毁记者采访设备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什么此类事件再三重演?为什么有些行凶肇事者气焰嚣张,无所顾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新闻采访,触及到某些地方和部门或者说某些人“痛处”。 从法律上说,这种行为,既是对记者人身权利的侵犯,更是对记者新闻采访权的践踏。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新闻传播与社会公众生活息息相关,舆论监督是党和人
遗憾的是,记者采访的这种权利不仅被一些心怀叵测的人所践踏,甚至一些执法部门对这种其实属于基本常识的权利也不能旗帜鲜明地给予保护。今天早上,在车站派出所,处理事务的民警就对我们记者说:“他(指当事人)不许你采访,我也不知道对不对,你们双方协商解决吧。” 这几年,新闻工作者们不辱历史使命,铁肩担道义,辣手刺歹虐,以自己手中的笔为武器,向邪恶势力宣战,弘扬真善美,鞭挞假丑恶,显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因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广东电白县高考舞弊案、湖南常德高考舞弊案、广西南丹特大矿难、南京冠生园事件等,这些事件之所以能公之于众,完全是记者们的功劳。记者们的神圣职责决定了他们必须为正义呐喊,为时代高歌。 社会呼唤文明,时代需要良知。无视法律尊严,粗暴干涉记者采访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本报记者 左泽华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