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50多万公款,销售经理庭审现场抽起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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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3:19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案情梗概 马春源,52岁,初中文化,原朗驰集团控股江苏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10月27日,马在单位领导陪同下走进南京市纪委。两天后,被监视居住。2004年1月,下关检
庭审直击 9:30,马春源身穿蓝色看守所背心,被法警押上法庭。头发花白、面容憔悴的他,扫了一眼来听审的家属,身体微颤地坐进被告席。由于检方指控事实清楚,马没有异议,法官宣布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关键词:挪用目的 公诉人:2002年庆铃公司向汕头中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两台汽油皮卡车,因故未开具发票,造成车款24万元未正常回笼。为此,2002年11月,马春源独自一人去汕头,从中汽公司讨回车款12万。同年11月4日,马春源却把这12万存入个人银行户头。2003年7月,马春源再赴汕头要回剩余车款12万元,结果这些钱被其用来认购本人在朗驰集团的股份。 马春源:没有异议。因为公司用车紧张,一直想买一辆车。这24万之所以放在账外,主要是想方便公司买车。另外,公司出差报销程序较多,我从这些钱里支取给同事报销,他们方便了,我事后再把钱补上。我自己家里还有2万多元出差费用,没有报销呢。 关键词:吃利息 公诉人:为完成集团下达的清欠指标,庆铃公司代重庆劲力集团还款300万元。2002年底,劲力集团打了张借条:向庆玲公司支付300万元车款,期限2年,利息0.8%。2003年1月,马春源独自一人来到重庆,从劲力集团提取了300万元的利息28.8万元。这些钱,马春源没有交回公司,而是在同年7月用于个人认购集团股权。 马春源:28.8万元利息是我去拿的。不过在2003年10月23日,我又去了重庆,将28.8万元还给了劲力集团,并要求劲力集团将这些钱和2个月的利息共计33.6万元,电汇给了庆铃公司。 (注:马春源退钱后数天,就走进了纪委接受调查,交代了自己涉嫌的犯罪事实) 关键词:高血压 庭审现场,马春源表现的非常平静。对于检方的指控,他均没有提出异议。但在10:12分,就在马春源陈述事件经过时,脸色逐渐变红,语速陡缓,身体轻微发颤抽筋。法官提醒他不要紧张,其辩护律师突然向法官示意“他有高血压,快拿水”! 听庭的家属赶忙跑去买水。庭审中断1分钟后,家属拿着瓶矿泉水冲了进来。法警拦住他,接过水检查后交给马春源。马春源从怀中掏出药片颤抖着服下,脸色这才有了缓和。庭审继续…… 关键词:自首情节 庭辩过程中,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数额,马春源及其辩护律师均没有异议。但在检方出示证据后,他们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马春源:当时来讲,自己没意识到这两笔款子是挪用,只是从公司角度考虑问题。事后,自己主动交代。恳请法院认定有自首情节。 被告辩护律师:检方采集证人证言及相关证据的时间,都是在马春源主动交代之后,是对其交代内容的查证。马春源已经归还了财产,表明了悔过态度。所以,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并使用缓刑。 对此案中是否有自首情节,法院一专业人士表示,如果纪委是因为其他人的事情,找马春源去核实情况,事先没有掌握他犯罪的确凿事实,而马春源在谈话中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应该算有自首情节。 庭审2个多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开庭再审。金陵晚报记者 谈欣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