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后商量杀人 拿胶带缠头50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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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3: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受害人窒息而死,嫌犯被判死刑 本报讯 (廖桂金王锐)被告人陈永顶、郭义波、杨某某及邓光臣抢到钱款后,竟然用胶带将被害人头部反复缠绕50余层,致其当场窒息死亡。近日,陈永顶、郭义波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杨某某因未成年被处无期徒刑。
2004年1月,陈永顶(厦门人,曾犯抢劫罪)、郭义波(贵州遵义人)、杨某某(贵州习水县人)及邓光臣(另案处理)预谋抢劫后杀人灭口,四人多次跟踪被害人曾某某掌握了其日常行动规律,并准备了作案工具。 1月7日傍晚,陈永顶驾车载着同伙在集美大学水产学院门口守候,见曾某某从“哥俩好”川菜馆出来,骑一辆女式摩托车往同安方向行驶后,陈永顶即驾车尾随至同集路洪塘头村路段,按照事先策划,由陈永顶驾车故意擦撞曾驾驶的摩托车,致其人车倒地。当曾某某爬起欲评理时,郭义波下车假装欲与曾理论,乘其不备将他推入车内。他们从曾某某身上搜出100余元、邮政储蓄卡一张(内有存款13909元)及一部小灵通,并逼曾某某说出储蓄卡的密码,取走4800元。 之后,他们在驾车往同安方向行驶途中,被告人陈永顶提议杀害曾某某,郭义波经阻拦未果后,与杨某某、邓光臣相互配合,用胶带将被害人曾宪卫的头部反复缠绕50余层,致被害人曾宪卫当场窒息死亡,后抛尸公路旁的山涧中。 当晚,四被告人到白鹭洲酒店,挥霍抢劫所得。其间,郭义波私下将被害人银行卡中的3000元转入自己开立的账户中。次日上午8时许,郭义波再次从被害人卡中取出6090元,与同伙分成。 2003年12月2日,四人还抢劫过另一名被害人,抢得2200元,将抢得的小灵通丢弃。 另外,法院还判决三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7万余元。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