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音近不同名 索赔告错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7:42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扶绥讯 近日,扶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借款纠纷案。原告财某因弄错被告的名字,索赔告错了对象,只好向法院撤回起诉。

  阿枝和阿珠是两姐妹。2000年4月,阿枝的丈夫覃某向财某借款15000元用于家庭养殖,双方签订了协议并打下了借条,定了还款时间及利息等。借款期满后,覃某仅归还了部分借款,仍欠13000元未还。后来覃某去世,其妻子阿枝对欠款事实予以了确认并答应由其偿还
。但因阿枝不识字,在由他人代书的协议上补充签名时,将当地读音相似的“枝”字与“珠”字搞错,“枝”字写成了“珠”字。后来,财某在多次催还未果的情况下,于2004年4月将阿珠诉至法院,请求偿还借款13000元及利息9120元。

  经审理查明,阿珠与借款并无任何关系,阿枝才是覃某的继承人,才是这笔借款的承担者。财某“枝”“珠”不分,导致告错对象,最终只得撤回起诉。

  (谢永能 李泠满)

  责编:谢寿球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美国总统大选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拉登最新录像曝光
阿拉法特病情严重
央行9年来首次加息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中国足球改革风暴
加息后如何买房还贷
楼虫帮您买楼支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