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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酿事故 判刑赔偿十八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7:42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大新讯近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疲劳驾车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作出判决。被告人曾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78200元。

  曾某现年32岁,家住四川省成都市合兴乡长村5组。今年6月30日7时许,曾某驾驶川A—46287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车行驶到昌明至福隆路段时,因连夜驾车疲劳过度,被告人竟打起了瞌睡,致使货车偏离右侧行车道路肩,撞倒路边的行人农某,造成农某抢救无效死亡的
重大交通事故。

  此案经大新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被告人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78200元,并已履行完毕。

  被告人曾某在拿到刑事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时,悔恨地说:“当晚我从云南省蒙自县出发,途中吃饭、加油停车作了片刻休息,之后就连续开车。由于长途驾车,极度疲劳,到达事发地点时,疲倦的眼皮竟搭拉起来,瞌睡过去。没想到意外事故竟然发生了,真是千不该,万不该……”

  此案也给司机们敲响了警钟:切莫为赶时间而疲劳驾车,否则事故一旦发生,代价将会是惨重的。

  (攀山)

  责编:谢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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